为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和社会秩序,发行下列职责: (一)对出境、入境的人员及其行李物品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; (二)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境、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监护; (三)对口岸的限定区域进行警戒,维护出境、入境秩序; (四)执行主管机关赋予的和其他的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任务。